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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天坤 2025-05-06 14:33 0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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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验收合格的既有建筑内的产品,可以继续使用不影响
2026年5月1日以后签订设计合同的项目,若使用旧灯具则有被提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暂停的风险
依据国家认监委2025年第11号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消防组(TC16)的专题技术决议要求,按照原有规则颁发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上述产品旧版标准的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6年5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产品认证证书,我中心将全部予以暂停,对于2027年1月1日前仍未完成转换的产品认证证书,我中心将全部予以注销